论中国南方史诗的“典型”与“非典型”问题
    
作者: 吴, 晓东
工作单位: 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

  中国南方具有大量的史诗,比如彝族的《梅葛》、壮族的《布洛陀》、瑶族的《密洛陀》、傣族的《厘俸》、纳西族的《崇般图》、拉祜族的《牡帕密帕》、哈尼族的《哈尼阿培聪坡坡》,苗族的《亚鲁王》等等。这些史诗与中国北方的史诗相比较,无论是在内容上,还是在叙事方式、结构等等,都有其不同的一些特点,因而在分类与判定其归属的时候也曾出现一些困惑。

  大脑对事物的认识不能是杂乱的,而是将其进行分类。分类的过程叫范畴化,每一个类别组成一个范畴。对文学的认识与研究也免不了要分类,史诗便是人们认识文学过程中分类的结果之一。每一类别都有其典型成员与非典型成员,比如鸟作为自然界的一个分类,麻雀、老鹰等是其典型成员,而鸡、企鹅等是非典型成员。

  史诗也是一样。由于史诗概念来自于西方,史诗的典型成员是以《荷马史诗》等英雄史诗为典型成员,对其他叙事诗是否属于史诗,都是以这些英雄史诗为参照。这已经成了文学特别是口头文学研究中的传统。

  任何一个范畴,并非是明确的,都有其模糊的边界,处于边缘地带的正是那些所谓的非典型成员,如果说英雄史诗由于历史的原因成了史诗的典型成员的话,那么创世史诗、迁徙史诗等其他史诗便是它的非典型成员。中国南方史诗大多属于创世史诗、迁徙史诗或者复合型的史诗。

  中国南方史诗大多带有大量的神话内容,譬如开天辟地、创造人类、射日射月等等,同时也会掺入一些与历史、战争、英雄有关的内容。正因为南方的这类史诗加入了很多神话的内容,而当地老百姓依然觉得那是神圣的历史,所以这些史诗大多是在仪式中演唱的。这些史诗既是演唱给人听的,同时也是演唱给神灵听的。正因为如此,这些史诗的演唱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演唱语境的限制,在非仪式的情况下不能演唱,即使演唱了,也会避开禁忌很多的部分,只演唱一些不会触犯神灵的内容。

  典型与非典型是相对而言的,也是人为的。也就是说,如今被视为典型史诗的,并非是客观上的,而只是由于人们认识得比较早,研究得比较早而导致的。自然界本身没有分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