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诗与叙事
    
工作单位: 俄罗斯-亚美尼亚/斯拉夫大学
译者: 朱刚    审校: 阿地里•居玛吐尔地

  无法想象我们能够离开叙事而存在,我认为关于人类的一种种定义,其中之一应是作为故事讲述的生物。史诗正是这种特性的最好表述。就我所知,除了鲍勒关于英雄史诗的著作,史诗叙事在史诗研究中并无太多讨论。史诗是关于某个民族历史中最重要事件的叙事。在此,重要事件意为某个特定民族的看法和观点,而非历史学者的眼光。也就是说,研究者的切入角度与大众的想法之间存在无法避免的矛盾。我所强调的是,史诗的图景是在深厚的民众生活中自发产生的,外在于历史学家、教士或其他受过教育的群体。这一点在我的研究中至关重要。史诗是某个民族思想和观念的表述。史诗从根本上是集体而非个体的。所有的叙事都基于集体的道德观念。所以我们在民间史诗中不会碰到歌手或讲述者的名字,他们只是集体或民族的代表。史诗从这一点来说具有匿名性。从上述角度出发,鲍勒的某些观点可能有误。他一直专注于诗人,在欧洲或其他语言传统中诗人是创造者、作者,能够独立创造作品。而史诗中歌手只是一个中介,承载着一个民族所创造的文化。在民间史诗中没有某个“诗人”的概念,只有总体上一个民族、社区的概念,即具有共同的历史、世界观、道德标准的实体。史诗中歌手是集体的代表,史诗是集体而非个人的。这并非是要限制史诗的多样性,史诗所体现的独特性,正是个人叙事风格独特性的一种表现。